清湖公园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604-2021-04199
项目编号:XY0121036
项目名称:清湖公园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29,641.0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湖公园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029,641.02元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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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湖公园工程 | 1(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3,029,641.02 |
3,029,641.02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令为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对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书面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2.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4.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7.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8.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11.供应商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登记并获得“建筑业企业”类别的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3.12.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13.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13.1.须具备注册于响应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3.13.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3.13.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13.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说明。响应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开标时间的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成交供应商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响应供应商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14.专职安全人员: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供应商单位在职人员。
3.15.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扣除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03月至2021年0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
3.15.1.有效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包括: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有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的打印件。
3.15.2.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15.3.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3.16.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17.成功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3.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时间:2021年09月1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启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中介)系统的通知(佛政数函[2019]606号),所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应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进行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用事业服务所
地 址:南庄大道西6号建设大楼公用事业服务所
联系方式:0757-85336016
名 称:佛山市信悦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雅庭国际一座2407-1
联系方式:0757-83279001、0757-83279081
项目联系人:伦先生
电 话:0757-83279001
佛山市信悦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6日
电话:0757-83279001、83279081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雅庭国际广场一座2407